2 .申请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照片上传、志愿填报、志愿确认、 材料上传和网上缴费等程序。
3.申请材料须于2023年1月5日前寄(送)达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https://admission.pku.edu.cn/lxxx/lxyx/index.htm ,材料收到后不予退还。
4 .申请材料包括:
(1)北京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 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2)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 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 件);
(3)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提交由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
(5)个人陈述(请用中文简要介绍个人学术背景并重点说明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硕士1500字左右,博士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gatzs/gatzsjz/index.htm );
(6)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模板下载网址同 上;
(7)外语水平证明。
博士生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要求,参照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招生说明执行(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yxym/index.htm )。
硕士生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要求,院系有明确规定的,按照院系规定执行;院系没有明确规定的,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500分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③ 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八级考试(TEM-8)合格证书(2018年9月1 日后参加考试);
④GRE300分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⑤TOEFL (IBT)90分及以上(202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⑥IELTS (A 类)6分及以上(202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⑦ 其他与上述成绩相当的外语水平证明,有效期和合格标准另定;
(8)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 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如有请提供);
(9)申请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023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申请材料须于2023年1月5日前寄(送)达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https://admission..cn/lxxx/lxyx/index.htm,材料收到后不予退还。

2023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2022年11月15日9:00-2022年12月30日17:00,申请人可登录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详见《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校本部)》。

2023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申请程序

2023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023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023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2023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申请资格

2023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各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详见《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港澳台)》。

2023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学习方式与学制

2023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