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各专业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2)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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