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报名表》(含导师或导师组初审意见);
(2)《专家推荐信》2封;
(3)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考生承诺书;
(6)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7)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的复印件各1份,以及硕士和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获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9)在职报考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需人事部门盖章);
(10)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校级教务部门盖章);
(11)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12)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发表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
(13)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同普通招考提交材料第1-7条;
(2)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3.申请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同普通招考提交材料第1-9条,11-13条;
(2)工作年限证明(需人事部门盖章)。
以上各类招生方式所需材料务必在报名结束前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寄至报考学院(邮寄地址详见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逾期提交(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申请教育专业博士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体现考生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限10项(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其中必须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和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含在线发表,不含录用通知;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另外包括其他非代表作期刊论文、著作、教材、课题、获奖成果等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专著与期刊论文需含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考生所有科研材料需按序整理)。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申请学术型博士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申请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符合普通招考申请条件第1-4条。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普通招考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符合学术型博士普通招考申请条件第1-4条。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普通招考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申请普通招考的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