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要求。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按地段划分学区、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有条件的区可试行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模式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择校生,不得参与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教育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等行为。
3.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房户一致的原则,户籍学生原则上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答案来源于:2022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2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做好招生报名。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31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教育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一站式”网上报名。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需进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可选择一个区进行报名,具体按各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2022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发布招生信息。各区教育部门应合理制定本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报区政府(管委会)审定后,于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各区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39号)和省、市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022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制定招生计划。各区教育部门要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及省定班额标准等要求,科学核定学校招生计划,并于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市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计划按程序报市教育局核定。

2022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确认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当年六年级学生。

2022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2019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2019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加强考试管理

2022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要求。

2019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坚持属地管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各区(含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区要切实做好教育发展规划,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22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各区(含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和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和实施细则,做好教育发展规划,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