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我市生源初中毕业生,且符合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的有关规定。招生范围及对象具体由招生学校自定,详见附件1。
(二)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计划)的10%,具体项目招生计划由各校自定。市艺术高中只招收艺术类考生,招生方案单列,招生办法参照自主招生。详见附件2。
(三)报名办法。实行考生网上报名+招生学校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4日—8日,考生凭个人中考准考证号码及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系统地址见珠海市教育局官网:http://zhjy.zhuhai.gov.cn),从“报名管理—自主招生”处选报学校。现场确认时间在2022年5月6日—13日,考生按报考学校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与确认。考生可报名考查时间(以日历日为单位)不冲突的学校,最多可报考3个项目。
(四)考查方式。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招生要求,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或能力进行考查,突出对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情况的考查。考查结果作为招生录取重要依据。自主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自主招生考查时间为2022年7月2日—3日,各校在此范围内安排各项目考查时间。市艺术高中现场考查时间为2022年7月4日。
(五)结果公布。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方案,做好考查组织与实施工作,并及时公布考查结果(含考查合格的考生名单)。2022年7月7日—9日,公布考查结果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六)志愿填报。通过报名审核确认的考生,可在我市中考志愿填报期间选报相应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志愿,未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不得参加现场考查和录取。
(七)招生录取。根据考生自主考查结果、志愿填报情况及中考成绩(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按各校规定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我市中考其他批次学校的录取。各校各项目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自动转为该校统招生进行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珠海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

2022年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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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珠海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要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为中心目标,遵循公平公正招生录取原则,客观公正做好各项工作。不得委托或变相委托社会机构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及各类培训。

2022年珠海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指导思想

2022年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从参加今年我市中考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根据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原则上不得退档。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与学校统招生志愿同步录取(不按第5-7志愿顺序录取)。除经省教育厅同意可开展跨地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地市招生,不得招收未在本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

2022年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学校根据自主招生考查的具体情况,确定考查合格名单。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要求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自主招生具体录取办法按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执行。各校各项目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自动转为该校统招生进行录取。

2022年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自主招生批。参加自主招生网上报名且通过自主招生学校报名审核的考生(具体以各招生学校公布名单为准)可以填报相应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自主招生志愿。未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不予参加现场考查和录取。市艺术高级中学志愿,在本批次填报。

2022年珠海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

2022年珠海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工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