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纪检监察的校领导
成员:研究生院、监察专员办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责: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校纪委书记
成员:监察专员办、研究生院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责:全面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以及疫情防控情况。
3.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研究生院、监察专员办、党委宣传部、后勤保障处、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防控办
职责:在监察专员办的监督下,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并配合后勤保障处、防控办执行学校防疫政策、组织协调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和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和党委宣传部、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相配合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学院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学院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招生干事等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疫情防控、宣传、后勤等工作。
5.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6.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见学院复试方案。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通知由各招生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相关考生。上线考生请及时到报考学院主页查询复试工作具体安排,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有关复试具体事宜。所有复试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费
复试费为120元/生。
缴纳方式:转账(请备注:博士复试+学院+姓名)
户 名:湘潭大学 
银行账号:
4.复试方式按专业外语笔试和综合面试结合进行。
(1)专业外语笔试
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20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当统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终成绩。内容包括:
a.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等。
c.条件许可的二级单位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自然辩证法以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具体组织和实施,成绩须合格(60分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1.2020年博士研究生学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 学科门类名称 | 英语成绩 | 专业成绩 | 
| 哲学 | 55 | 60 | 
| 经济学 | 55 | 60 | 
| 法学 | 55 | 60 | 
| 文学 | 55 | 60 | 
| 理学 | 50 | 60 | 
| 工学 | 50 | 60 | 
| 管理学 | 55 | 60 | 
1.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都要换算为成百分制,后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a×初试总成绩+(1-a)×(专业外语笔试+综合面试),其中权重a一般在50-70%的范围内。
2.录取要求
(1)各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指标总共3个,其中:中共党史专业指标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指标2个。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中:本校生源多1人,专职辅导员至少为2人(按计划数的70%四舍五入计算)。
3.时间安排
| 时间 | 工作安排 | 
| 7月10日前 | 各学院完成复试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 
| 7月31日前 | 档案全部到校,档案未全部调入者,视为考生放弃录取资格 | 
| 8月中上旬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分管纪检监察的校领导成员研究生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职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分管纪检监察的校领导成员研究生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职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成员由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成员由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2022年湘潭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学院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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