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复议制度。拟录取名单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3.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不得参与该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及时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学校监察专员办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0731-58292015校研招办0731-58292051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见学院复试方案。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物价局新核定标准为准。
2.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学制6年(硕博学习年限5-7年)。
3.学业奖学金、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新奖金文件。
1.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都要换算为成百分制,后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a×初试总成绩+(1-a)×(专业外语笔试+综合面试),其中权重a一般在50-70%的范围内。
2.录取要求
(1)各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指标总共3个,其中:中共党史专业指标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指标2个。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中:本校生源多1人,专职辅导员至少为2人(按计划数的70%四舍五入计算)。
3.时间安排
| 时间 | 工作安排 |
| 7月10日前 | 各学院完成复试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
| 7月31日前 | 档案全部到校,档案未全部调入者,视为考生放弃录取资格 |
| 8月中上旬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1.2020年博士研究生学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 学科门类名称 | 英语成绩 | 专业成绩 |
| 哲学 | 55 | 60 |
| 经济学 | 55 | 60 |
| 法学 | 55 | 60 |
| 文学 | 55 | 60 |
| 理学 | 50 | 60 |
| 工学 | 50 | 60 |
| 管理学 | 55 | 60 |
为降低新冠病毒感染风险,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师生安全,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拟定于六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022年湘潭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湘潭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究生院招生办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本校复试各项工作。

2022年湘潭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湘潭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管理

2022年湘潭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工作原则

2022年湘潭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方式和内容

2022年湘潭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学校监察专员办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2022年湘潭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022年湘潭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议制度。拟录取名单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2022年湘潭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监督和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