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在湖南省录取艺术考生时,专业成绩认可省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要求、投档和录取规则均按湖南省统一规定执行。
②在学校组织了音乐、舞蹈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的贵州、河北、甘肃、江西和山西省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考生,考生专业成绩须校考和统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音乐、舞蹈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若综合总分相同,再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校考生源,在第一志愿校考生源不足且计划不能调整时,经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认可专业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考生专业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线后,按专业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排序拟录,若专业成绩相同,再按语、数、外成绩排序。
③在学校没有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地区专业成绩认可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考生。考生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拟录。
④艺术考生外语不单独限分,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确定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南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2021年湘南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二录取规则与相关政策1预签协议考生填报志愿后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站下载并打印协议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户籍资格审核表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一式9份健康承诺书一式9份和户籍资格审核表原件1份复印件8份于2021年6月30日1700前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须于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的次日1500前送达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如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已送达上述资料则不需要再送达未按时送达预签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2投档录取定向医学生招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次投档录

三录取规则一校考1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考生时按综合分排序拟录综合分按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校考成绩70计算2播音与类主封艺类持蹈术使用校考成绩录取考生时按综合分排序拟录综合分按高考文化成绩40专业校考成绩60计算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考生时专业成绩必须获得校考和省统考合格无统考或有统考没强制要求除外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确定按生源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单科不限分二统考美术学和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的地区录取规则详情将在湘南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中公布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南学

3同分排序规则总分相同时再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拟录小数点成绩为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答案来源于2021年湘南学院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省优师专项录取分数线

2021年湘南学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专业成绩排序规则

2022年湘南学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专业成绩排序规则

1专业拟录规则按高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规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拟录专业2艺术专业拟录排序规则在湖南省录取艺术考生时专业成绩认可省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要求投档和录取规则均按湖南省统一规定执行在学校组织了音乐舞蹈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的贵州河北甘肃山东和山西省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考生考生专业成绩须校考和统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音乐舞蹈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若综合总分相同再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

22021年艺术专业拟录排序在组织了艺术专业校考的地区使用校考成绩录取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地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获得省级统考无统考或有统考没强制要求除外文化成绩确定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办理答案来源于2021年湘南学院艺术专业校考成绩和专业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2022年湘南学院本科招生章程体育类专业及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拟录排序规则

2022年湘南学院本科招生章程艺术专业拟录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