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2.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考生的录取工作分别进行,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取为协同培养育人项目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签订协同培养协议书。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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