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乌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高专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性质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相结合的综合性普通高职院校。学院被确定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首批“国家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高职院校",荣获“全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自治区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第三条学院坐落于美丽的乌海湖畔,占地面积520亩,建筑面积13.5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72亿元,绿化面积16.33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8.94万平方米。2020年新建2万平方米学生公寓楼、2万平方米教学楼、1.2万平方米服务楼。西部(乌海)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为第二校区,占地面积近600亩,规划建设化工类、机电类、采矿类、发电类、建筑类、管理类、汽修类七个技能实训中心,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学院立足乌海市、面向内蒙古、辐射中西部,坚持以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体,以电大与成人教育和社会培训为两翼”的办学格局。经过18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以化工、煤炭、教育、医学为特色,以工科专业为主,各专业协调发展,集高职教育、本科教育、继续教育为一体的多科性地方高等职业院校;已建成化工、煤炭、机电、电力、建筑、管理、教育、护理等八大类62个高职专业、12个本科职业教育专业。2021年,新增学前教育、电气自动化2个中高职贯通式本科教育专业,11个“3+2"中高职衔接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521人,成人教育在校生3200人,每年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培训和技能鉴定5000人次教职员工301人,其中正高级14人、副高级88人、硕士以上学位157人。累计培养高职毕业生16071人,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3%以上,有70%毕业生服务于乌海及周边地区。
学院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构建具有内蒙古西部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第四条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纪检、教学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九条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相应类别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第十二条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在分专业录取时,依据考生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理科考生依次按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数学;对口升学考生依次按专业综合、语文、外语、数学等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如果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院接收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的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第十五条我院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请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六条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考生的政审、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可录取在名额未满的其它专业。
第十八条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执行,并通过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九条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学府街邮编:016000
学院网址:http://www.whvtc.net咨询电话:0473-2616100、2616120
第二十一条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章录取
第四章附则
答案来源于:2022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统一考试招生简章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在内蒙古录取批次:2021年为专科批,2020年为专科批,2019年为专科批,2018年为专科批,2017年为专科批。2022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在内蒙古招生专业有应用化工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学前教育、安全技术与管理、婴幼儿托

2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计划集体研究招生录取程序录取控制线统一领导单招工作3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报名题库建设考试录取等工作4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监察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会同教务科技处负责新生资格审查工作答案来源于2022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二核心课程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编制与实施土石方工程施工基础工程施工装配式建筑概述技术应用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混凝土结构施工图识读钢结构工程施工砌体结构工程施工等答案来源于2022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建筑工程技术院级重点专业

四专业衔接持续本科专业举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答案来源于2022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建筑工程技术院级重点专业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已经完成2022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答案来源于2022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答案来源于2022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三就业方向建筑类企业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工程预决算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答案来源于2022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建筑工程技术院级重点专业

一专业介绍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面向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及城镇建设等企业培养掌握建筑工程基本理论和知识主要研究力学建筑学建筑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监测管理等例如房屋搭建工程的施工水泥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建筑工程造价的预算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建筑工程进度的监理等具有建筑施工管理相应岗位的职业能力熟悉智能建造方式始终站在建筑行业高端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答案来源于2022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建筑工程技术院级重点专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乌海职业技术学院2021326答案来源于2021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统一考试招生简章2022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