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所报测试组类内的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在投档基准线下填报同一测试组类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答案来源于:2022年台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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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国际处:王老师88665212椒江校区行政楼102室
主办方负责人:高老师 185-1131-7418(微信电话同号)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3月17日
(二)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2015年3月25日在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五)若第一志愿考生填报我校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二)志愿填报: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台州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
考生报到(一)报到时间:2015年3月28日8:30-11:30。(二)报到地点:台州学院临海校区(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二选一)的方式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学校按照报考条件和考生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三)材料递交:以学校为单位递交或者考生个人递交(二选一)。材料递交方式: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台州学院招生办(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邮编317000),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材料递交时间截止2015年3月18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考生报名材料收到情况将会及时在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具体书面材料如下:1.台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2022年台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特长类考生条件:在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基础上,高中阶段在自然科学、人文、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符合以下3类条件之一(如以团队形式获奖的仅认定第一顺序人)。
2022年台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学校成立书面材料评审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022年台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对进档考生,学校按各测试组类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