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考核制”方式不接受非全日制(在职学习)硕士学位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且申请者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校期间成绩优秀;
(2)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境外硕士未获得学位证书者不得报考。
(3)接受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往届或应届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专业型硕士毕业生申请需进行加试。
4.须至少有一篇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5.同意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录取类别。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深圳大学研究生档案室,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
6.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9)项)。

2022年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2022年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条件

2022年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专业、招生方式及拟招人数

2022年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基本原则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我校二年级(2017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硕博连读”方式不接受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申请。

2022年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接受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往届或应届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专业型硕士毕业生申请需进行加试。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设专业笔试考核申请者基础知识及专业素质。笔试试卷设A、B两套考卷,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卷。

2022年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设专业笔试考核申请者基础知识及专业素质。笔试试卷设A、B两套考卷,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卷。

2022年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者硕士专业应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