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过申请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再报考本专业下一轮的招生
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1年12月9日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二年级(2020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申请博士专业的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须具备《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yz..cn/info/1042/11934.htm)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申请条件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招生专业、招生方式以及拟招人数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基本原则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导师推荐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导师推荐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2022年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