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纪律,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信息公示制度
坚持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录取透明。我院将在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官网、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等处及时公布我院招生工作安排、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和咨询申诉渠道等招生考试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监督制度
经济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工作,强化考试环节在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严把入口质量关,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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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022年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2022年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022年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提交申请材料

2022年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网上报名

2022年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

2022年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报名基本条件

2022年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组织领导

2022年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工作原则

2022年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其他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