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参加综合考查名单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同时电话联系考生本人。因无法联系到考生或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综合考查者,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以不予录取处理。
2.严肃综合考查纪律,对综合考查过程中发现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综合考查成绩,我校以不予录取处理。对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4.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https://zs.***)及时发布最新有关信息,敬请随时关注。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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