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和学院院长任组长,导师代表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下设复试小组,由学院推荐专家不少于7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随机抽选不少于5位专家参加研究生复试考核。
(三)学院成立招生复试防疫工作小组,设防疫责任人1名。
(四)学院按需确定复试工作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识别、考生联络、复试演练、网络设备准备及维护、复试平台系统测试与调试、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等。

2022年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另需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2022年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另需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及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022年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022年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考生本人初试准考证;

2022年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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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复试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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