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个人申请与专业考核的方式。达到我校报名条件的 考生,将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 业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四、录取原则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 透明的原则,按照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未经过面试考核或 面试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名单将在“泉州师范 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www.qztc.edu.cn/zs/)”公布。
五、报到与培养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不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 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 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 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第二学士在 校期间,不得转专业,不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
六、入学复查
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录取新生 进行入学复查,如发现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 学资格;对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 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
七、其他说明
本简章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 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95-22919911
2.招生监督投诉电话:0595-22919608
3.纪检监察电话:0595-22919635
4.学校网址:www.qztc.edu.cn
5.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 号
6.邮编:362000
7.微信公众号: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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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泉州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采取“分批报名、分期考核、分次录取”方式进行。根据学生报考情况,可增加招生批次,增加批次具体时间请关注招生网站。

2022年泉州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022年泉州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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