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对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须由考生本人在收到成绩复核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复核告知单、准考证、身份证证(3个文件缺一不可)(文件格式按照前面要求)发送至研招办邮箱申请仲裁,邮件主题请写明:(仲裁申请:姓名+报考专业)。我校只接受邮件申请。研招办邮箱地址:qhnuyz@qhnu.edu.cn
2.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仲裁组对考生成绩进行再次复核,并做出最终认定结论,认定结果由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组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不再受理其他有关异议申请。
3.考生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仲裁组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成员、校纪委工作人员、试卷评阅组组长、评卷教师、研究生院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等组成。
2022年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初试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通知考试科目复核成绩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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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1、考生申请方式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应在本人参加研究生考试成绩公布后第3个工作日17:00前向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2、申请单位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的考生须填写《青海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单位自命题科目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2)。3、请复核成绩的考生于2月5日17:00——2月8日17:00前持《青海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单位自命题科目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到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申请成绩复核。4、我校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考生成绩复核,并将复核结果
(二)自命题科目复核成绩仲裁1、考生对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须由考生本人在收到成绩复核告知单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携带成绩复核告知单、准考证、身份证到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申请仲裁,逾期不再受理。2、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仲裁组对考生成绩进行再次复核,并做出终认定结论,认定结果由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组做出终认定结论后,不再受理其他有关异议申请。3、考生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仲裁组由校招生委员、试卷评阅组组长、评卷教师等工作人员组成。
2022年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初试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通知自命题科目复核成绩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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