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录取原则调整如下:
(1)总成绩组成
总成绩由会考试成绩+视频面试成绩组成。
会考成绩:先对考生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三项会考等级进行分数换算,即A等换算为100分;B等换算为80分;C等换算为60分。
视频面试成绩:共计300分,其中朗读文章(100分)、演唱歌曲(100分)、舞蹈表演(100分)。
(2)排序原则: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视频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视频面试成绩再相同时按会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录取原则:
①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筛选出招生计划数规定的招生人数。
②在筛选出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第一志愿考生由高分到低分进档录取,如果第一志愿一次性满足招生计划数,则该专业录取结束,如果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则从未被录取考生的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由高分到低分进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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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考试调整方案取消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录取原则。

2022年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考试调整方案取消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现场面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