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安排均按《内蒙古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考生向生态与环境学院寄送申请材料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邮政编码:010070
收件人:王瑞珍
联系电话:0471-4991656;15247104098
申请材料邮寄截至时间:2022年1月21日,以邮戳为准。
2.材料审核
生态与环境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申请资格。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以学科负责人为组长、所有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博士生导师不足5名时,可聘请本方向硕士生导师参加“综合考核专家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考核和专业考核。主要采用问答形式,注重考核以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态度、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2)外语考核:包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知识与技能运用以及进行听取、理解和口头交际的能力。
(3)专业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能力,专业基础、广度、深度,科研创新能力,思辨能力,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等。
外语考核成绩按百分制给出,考生需通过学院设定的外语合格线,不带入最终考试结果排名。根据专业考核成绩排名,专业考核按百分制给出考核成绩。
拟录取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5分。
4.拟录取名单审核
生态与环境学院公示考核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研招办公示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业务能力考核复试方式由接收推免生的学院自行确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应对其作为推荐免试主要依据的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进行重点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或业务能力考核任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入学前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附件1:《内蒙古大学接收推免生资格初审表》
附件2:《内蒙古大学接收推免生复试评语表、记录表》
附件3:《内蒙古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直博生建议拟录取名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或业务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综合学校生源状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确定各接收直博生专业实际招生名额以及直博生拟录取名单。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专业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能力,专业基础、广度、深度,科研创新能力,思辨能力,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等。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综合考核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材料审核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攻读硕士学位学科(专业)与博士生报考一级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入学前应获得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实施范围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学院领导小组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硕博连读实施办法选拔程序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选拔范围及条件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选拔原则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选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