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180,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学校是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78年,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苏省文化旅游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学校开设20余个与文化旅游行业密切相关的专业。校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月华西路1号、华严岗(南京市鼓楼区华严岗1号)两个校区,全日制学生的就读校址均在江宁校区。
第五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九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和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空中乘务专业报名条件:要求考生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史,男生身高175-185厘米,女生身高163—174厘米,面部无严重痤疮、痘印,无色盲、色弱、斜视、弱视,无纹身、狐臭,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自残痕迹等,家中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
第十四条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依据投档成绩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录取。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和日语语种安排。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4〕158号、苏价费〔2008〕229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空中乘务专业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西餐工艺(中外合作办学)15000元。
第二十二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1500元(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2006〕185号文件)。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生可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在学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国家规定实行奖助学金制,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300元-4300元)、学校奖学金(500元-2000元)、企业奖学金以及学校彩虹助学基金等,详见《新生入学指南》。学校不断健全完善“奖、助、贷、勤、补、免”和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助学体系,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
邮政编码:211100
招生咨询电话:(025)58591228、58096853
咨询QQ群:(唯一官方)
招生传真:(025)58591229
招生监督电话:(025)58096817
招生监督邮箱:JW@***.cn
学校网址:https://www.***.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cn/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普高招生章程

1.仪表、仪容与仪态,满分60分(1)五官形体(外貌、形体、肌肤),30分;(2)形象气质(气质素养、礼仪神情、衣着打扮、动作反应),20分;(3)身高体重(身高、体重需符合联考院校招生标准),10分。

2、申请注册条件: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方可向我院提出注册入学申请。

注册入学录取规则:1、考生须关注江苏省考试院网站(www.),6月30日在省考试院官方网站上报名,并参加7月5日由我校与省考试院组织牵头的江苏省空乘(高铁)类专业联考加试和体检,并获得合格资格的考生,联考地点: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申请注册条件: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方可向我院提出注册入学申请。3、根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920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第四条学校简介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地处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直管的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

2022年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普高招生章程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

2022年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普高招生章程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4〕158号、苏价费〔2008〕229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空中乘务专业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西餐工艺(中外合作办学)15000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南京城市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代码为1172英文名称为下设数字文创学院数字财商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康养工程学院四大产业学院专业设置覆盖土木建筑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旅游艺术医药卫生公共管理与服务九个大类第二条学校位于南京市空港地区溧水经济开发区目前设有溧水溧水区高山路1号新街口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两个校区三年制高职学生全部就读于溧水校区第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由教育部批准并电子注册的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2021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3年高职普高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面向江苏省内提前批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代码江苏省代码1160第四条学校是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78年是全国早江苏唯一的示范性旅游高职院校开设20余个与文化旅游行业密切相关的专业校址位于省会南京目前设有江宁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华严岗南京市鼓楼区华严岗1号两个校区全日制学生的就读校址均在江宁校区第五条

2022年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普高招生章程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