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495804、0511-87762151、0511-87762092、0511-87762063
监督电话:025-83495902
学院官网:http://hs.***.cn/
招生主页:http://hs.***.cn/zsxx/
电子邮箱:hsxsc@***.cn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微信公众号:nufehs
十二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南京外国语学校南京市金陵中学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江苏省天一中学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徐州市第一中学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江苏省苏州中学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江苏省海门中学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盐城中学江苏省扬州中学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江苏省泰州中学附件2加分标准加分项目加分值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30分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九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江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基本信息学号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姓名性别高考生源地省份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知书邮寄地址专业与学位信息本科学院本科专业本科学位本科平均学分绩点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报名情况报考第二学位专业个人承诺我已阅读江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保证以上信息及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自愿接受江苏大学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的处理本人签字年月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2年江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本简章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江苏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本简章由学校教务处及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江苏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本简章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江苏科技大学2021年4月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本章程具体内容,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学院官网招生主页电子邮箱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微信公众号南财红山招生微信公众号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1年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2020年分省分专业分数简析表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生章程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