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5),三等奖前3名。
以上成果认定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今。
2022年宁波大学医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以第一排序署名(含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获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
2022年宁波大学医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2022年宁波大学医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报考条件
2022年宁波大学医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报考非定向的考生须签订非定向报考承诺书;
2022年宁波大学医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项目、授权发明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其中SCI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或在线发表佐证(含DOI号),并需提交中科院期刊分区证明;其他期刊论文需提供见刊佐证(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全文页复印件),主持项目须提供项目立项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022年宁波大学医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2022年宁波大学医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022年宁波大学医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22年宁波大学医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5),三等奖前3名。
2022年宁波大学医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排名前3,不含教材、译著、编著,其负责执笔撰写的字数一般不少于1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