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进展情况等);
11.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13.报考非定向的考生须签订非定向报考承诺书;
14.其他获奖荣誉;
附件下载地址:http://graduate.***.cn/info/1072/16559.htm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排放,并于2021年12月30日前交到或通过邮政EMS寄至学院(以邮戳日期为准)。
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
收件人:慕艳娟
联系电话:0574-87604387
1.CET-6≥425;
2.TOEFL≥80分或IELTS≥6.5(均指有效期内);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并通过教育部认证。

2022年宁波大学海运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2022年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英语水平考核

2022年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22年宁波大学医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2022年宁波大学宁波大学体育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2022年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专业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IELTS/TOEFL成绩均限2021年12月前有效);

2022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力学专业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2022年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外语水平考核(20分):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022年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2022年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