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早纠正,对复试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复试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闽南文化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复试录取结果负责,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要求投诉和申诉的必须在结果公布一周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闽南文化研究院接受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违规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和执纪问责。联系电话:
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0596-2591404;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0596-2527801;
闽南文化研究院:0596-2597362。
答案来源于: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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