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费和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按《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2022年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联系方式

2022年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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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2022年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022年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关于学费和住宿费的清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