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的本科学业成绩和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2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复试相关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考生档案必须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相应协议。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022年江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身份证复印件;

2022年江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本科成绩单原件;

2022年江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申请表》(附件2);

2022年江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报名方式

2022年江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申请人限报1个专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报考专业应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各招生专业限报条件详见附件1。

2022年江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报名条件

2022年江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专业

2022年江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组织领导

六录取办法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的本科学业成绩和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2年江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