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充分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根据初中学校在校生人数和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整体情况,把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的初中阶段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推荐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体育和艺术类招生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对区域内招收体艺特长班的学校,必须全面考核其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制定本区域内体艺特长生招生计划。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指导思想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符合下列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籍:市教育局按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的录取名册办理有关学籍审批手续,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汇总录取数据后于2022年9月1日前报送-我局。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一批:普通高中。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普通高中只能录取在我市参加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在校生;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普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