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招生录取: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
(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参加综合评价的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成绩构成。
(三)退役军人招生录取: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一单独招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各类别招生计划确定低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退役军人类单独划线录取二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包括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和学院素质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70学院素质测试成绩占30答案来源于2022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二录取原则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机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两个专业志愿不设调剂志愿3学院划定低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分类别分专业按计划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不予录取若出现同分考生调整招生计划后同分考生全部予以录取4退役士兵单独划线录取当生源不足时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科类5学院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规定时间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的录取体制一严格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对于同分考生单独招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依次比较小分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素质测试面试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综合表现成绩依次比较小分二退役军人专项计划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单独录取三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合格考试中英语成绩须为合格对于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因高中学业水平英语成绩不达标而取消录取的考生其后续志愿按顺序志愿录取答案来源于2022年滨州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

第二十一条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1各招生专业均划定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2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若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其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3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4计划调整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录取时可以对专业之间计划进行

3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4计划调整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录取时可以对专业之间计划进行调整对没有报满的专业可以缩减计划对报考学生较多的专业可以增加计划5免试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区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

一基本原则对录取的学生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形式多样原则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坚持集中教学分散教学和在线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实践单位学习相结合等模式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的课程标准为教学和考核依据答案来源于2021年菏泽家政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录取原则一单独招生录取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考生考核的总成绩填报志愿专业确定低录取分数线对成绩单独划定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严格依据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10学业水平成绩60并结合我院考核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测试成绩30择优录取第二条录取手续拟录取名单学院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答案来源于2021年菏泽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3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素质测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4计划调整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录取时可以对各类别和各专业之间计划进行调整对没有报满的专业可以缩减计划对报考学生较多的专业可以增加计划5免试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区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

第二十四条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1各招生专业均划定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2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若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其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3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素质测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4计划调整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

第二十条录取原则一单独招生录取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参加综合评价的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成绩构成三退役军人招生录取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答案来源于2022年菏泽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