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剩余的招生指标,用于调剂考生的录取。(表2)
2.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按照建筑学学术硕士(不含建筑技术科学和风景园林方向)、建筑学专业硕士(不含建筑技术科学和风景园林方向)、城市规划、建筑技术科学、风景园林5类不同的考生,分别各自进行。根据每一类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报考的专业或方向、学术型或专业型等信息,以初试报名时的信息为准。
3.调剂考生的录取,按照建筑学学术硕士(不含建筑技术科学和风景园林方向)、建筑学专业硕士(不含建筑技术科学和风景园林方向)、城市规划、建筑技术科学、风景园林5类不同的考生,分别各自进行。根据每一类的调剂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调剂考生只能报考我院5类考生中的一类。调剂考生报考的专业或方向、学术型或专业型等信息,以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首次填报的报考我院信息为准。请考生务必在熟知是否满足调剂申请要求、明确调剂意愿基础上,慎重准确填写!
4.说明: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的成绩不具可比性。建筑学学术硕士(不含建筑技术科学和风景园林方向)、建筑学专业硕士(不含建筑技术科学和风景园林方向)、城市规划、建筑技术科学、风景园林,这5类考生的成绩不具有跨类别的可比性。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22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软件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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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对象

2022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指标计划(表2)

2022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按照建筑学学术硕士(不含建筑技术科学和风景园林方向)、建筑学专业硕士(不含建筑技术科学和风景园林方向)、城市规划、建筑技术科学、风景园林5类不同的考生,分别各自进行。根据每一类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报考的专业或方向、学术型或专业型等信息,以初试报名时的信息为准。

2022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首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剩余的招生指标,用于调剂考生的录取。(表2)

2022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