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学院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
2.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3.学院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020-852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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