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由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
2.学校研究生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3.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4.各学院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报考资格审核小组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等教师组成,负责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综合考核小组按照一级学科组织,小组成员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般由包括招生导师在内的5-7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和业务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在国外留学满一年(12个月)。

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英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具备报考导师自行确定的其他条件。

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拥有与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领域的学术研究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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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符合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学术方面的要求。

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招生学科与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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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招生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