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学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 生报考志愿情况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 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对于录取的最后一名, 如果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由所在学院(学部、系) 再次组织复试。
2.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初审后予以公示。复 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录取名单审核 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4.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5.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河海大学,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 人员。报考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录取前定向单位 须与河海大学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
9.2022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 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 严重的, 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2年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2年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初审后予以公示。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工作职责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招生文件,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监督各学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过程,审查各学院研究生建议录取名单。全面负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研究生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文件及复试录取办法的起草、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及调整,负责学校招生文件的解释,负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组织,负责审核学院(系)报送的建议录取名单,受理考生向学校提出的复议申请,负责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拟录取名单。2.

一、工作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录取选拔质量。2.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3.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规范程序,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2.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成员由院(系)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组长由学院(系)主要领导担任,并配备秘书一名。

2.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其主要职责为: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学校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成立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学校选派有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经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复试巡视工作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和巡查,对复试工-1-作进行全面、有效督查。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招生文件,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审查各学院研究生建议录取名单。全面负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监督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过程。研究生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文件及复试录取办法的起草、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及调整,负责对学校招生文件的解释,负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负责审核学院报送的建议录取名-2-单,受理考生向学校提出的复议申请,负责向学校研究生招

2022年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工作职责

2022年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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