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培养方式、招生类别、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按拟录取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可按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分别排序。拟录取总分=初试加权分数+复试加权分数。
各招生学院复试权重统一设定为40%。(教育部规定范围为30%-50%。)
拟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举例:
例如: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在某专业录取名额最后一名出现录取成绩并列的,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务必安排紧凑,相关学院要在复试结束后尽快将复试结果报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通知考生作拟录取确认。
(三)拟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研究生招生联检会议通过后,才最终确定是否被录取。对被录取的考生名册由省考试院盖章,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2.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2022年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回避制度
2022年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选拔原则
2022年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公告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及复试工作安排
2022年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将在研究生院网页陆续更新。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2022年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一、工作原则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一)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和招生学院主要领导作为成员,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审定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组成名单如下:组长:叶春海副组长:高秀梅成员:周昌仕、陈刚、谢玲玲、刘书成、殷学贵、俞国燕、居占杰、陈伟、赵振宇、付东洋、孙省利、徐杰、任念文
2022年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工作纪律
2022年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工作原则
2022年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