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办法适用于学院 2022 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 “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专项计 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学校规定和本办法执行。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生的办法另行通 知。
2.本办法与学校 2022 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不一致者,按照学校规定 执行。学院将另行通知。
3.本学院 2022 级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与学校统一报名和考试(考核) 时间基本一致,学校统一报名程序正式启动后申请人应按要求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并邮寄相关材料。
4.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复旦大学法学院。

2022年复旦大学脑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调整版)其他说明

2022年复旦大学脑科学转化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调整版)其他说明

2022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调整版)其他说明

2022年复旦大学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调整版)其他说明

2022年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调整版)其他说明

2022年复旦大学材料科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调整)其他说明

2022年复旦大学化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调整)其他说明

2022年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调整版)其他说明

2021年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其他说明

2022年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调整版)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