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
1.首先应通过工作层面的反复协商,进行解决;
2.若争议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友好协商解决,建议提交中外联合管理委员会进行专门讨论解决;
3.如在约定时间内仍未能解决,建议继续向上提交中外两校校长或学校层决策机构协调解决;
4.如未能解决,建议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国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一般仲裁机构适宜选择中外双方事先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办学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咨询办学领域的专家,获得有关政策指导,并积极推动友好协商。在争议发生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办学的职责,尤其是应将在校生的学业妥善安排好,保证学生的权益。
答案来源于:2022年德州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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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州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问答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目前正式设立的有7所,正在筹备设立的2所,正式设立的有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温州肯恩大学;筹备设立的是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筹)、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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