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专业类别、退役士兵类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线上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考生根据自身类别填报专业,可兼报1-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1-3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1-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4)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未满额专业剩余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
2.确定预录名单: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4.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5.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1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2021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2020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及志愿填报

2020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及志愿填报

2022年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未满额专业剩余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

2022年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2022年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招生录取原则及志愿填报

2022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2022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2022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单独招生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