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原则
1、对创新能力突出的考生,经复试小组考核一致认定,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优先录取。
2、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等违纪行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凡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成绩若有一门不及格不予录取。
6、最终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
(二)拟录取实施方法
1、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初复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序优先录取。
2、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批次、按初复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序录取。
3、学院对拟录取的研究生必须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在学院公示,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学院发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12小时内同意我校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通过国家研究生调剂系统取消对其发放待录取通知。对复试不合格、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予录取通知,并积极推荐、协助调剂到其他院校。
4、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究生学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7、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大连大学护理学院2022年3月23日

2022年大连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原则及实施方法

2022年大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拟录取原则及实施方法

2022年大连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拟录取原则及实施方法

2022年大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实施细则拟录取的原则及实施办法

2022年大连大学软件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细则拟录取原则及实施方法

2022年大连大学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拟录取原则及实施方法

2022年大连大学英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拟录取原则及实施方法

2022年大连大学人文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拟录取原则及实施方法

2022年大连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原则

2022年大连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原则及实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