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须于2021年12月17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社会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
(1) 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3) 相关学科两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 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5) 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6) 研究计划书;
(7)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全文。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8)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9)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申请人须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录取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专业面试。面试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或专业)-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口语)和创新能力等,总分10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复试考核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初审选拔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提交材料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报名办法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成绩在475分及以上。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英语能力要求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