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 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将撤销其待录取。
3.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院系或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2022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2022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符合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2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提供拟接受申请的指导教师及院系的书面同意意见:同意接收并承认其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2022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符合所在院系申请硕博连读资格;

2022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符合所在院系、专业和拟转入院系、专业提出的其他条件。

2023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校本部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查询网址

2022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校本部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请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

2023年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022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022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