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考生的导师当年须有优先招生权,参照博士生招生录取细则等文件。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初审。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对考核组提交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送研究生院审定。
3.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将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学生不得录取。
4.签约。经学校批准录取的学生须与地理与旅游学院、招生导师就博士培养要求、目标任务等签订合约。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和相关待遇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及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学校文件的附件);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个人申请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工作程序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申请条件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