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本招生章程由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21条本章程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2021年5月7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第21条本章程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2021年5月7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秋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21条本章程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2021年5月7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3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4月21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精神实施。下载信息[文件大小:5.74MB下载次数:次]点击下载文件:手册2018.pdf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精神实施。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精神实施。

2022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本章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4月27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