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修满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授予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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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西藏班招生简章学位授予

七、学位授予学生修满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授予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联系方式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71-56662018,0571-56662023传真:0571-56662029EMAIL:fjun@.cn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304-3邮编:310058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新文件为准欢迎报考浙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2023年浙江大学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招生简章毕业与学位授予

七、培养方式及授予学位采用非全日制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在周末,学制2年(学习年限可延长至5年毕业)。凡是课程学分修完和论文答辩通过者,由浙江财经大学授予授予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2021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学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