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学校认可当地二等甲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表(3个月以内,体检项目须含谷丙转氨酶测试和胸透);
4、政审。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考生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就读院系加盖公章;
5、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著作等)复印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材料须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以“准考证号+姓名+手机号(钉钉实名认证的号码)+复试材料提交”命名,文件大小为10M以内,按照复试通知要求提前打包并发送至钉钉平台。复试前,请登陆复试钉钉平台,按要求签订《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及时在官网公布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信息。
3.实行复议制度。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各培养单位提出质疑,培养单位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工商管理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附件【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根据复试成绩排名,结合推免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工作能力,培养潜力,在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名额内择优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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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外语能力考查。以一对一对话的方式,考查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对话内容可能涉及专业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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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著作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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