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由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文件、规定、细则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0年10月9日
附件【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将及时在官网公布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三)实行复议制度。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质疑,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艺术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根据复试成绩排名,结合推免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工作能力,培养潜力,在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名额内择优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形式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程序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外语能力考查。以一对一对话的方式,考查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对话内容可能涉及专业英语。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内容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著作等)复印件。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专家各自独立评分。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纪律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成绩计算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监督和复议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