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4月2日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实施细则》,主要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参考高中阶段获得的荣誉与奖励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等方面确定书面评审成绩。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的6倍(同分带入)。

18理科沈宇嘉男95.6海盐高级中学

40理科李侃男89.4嘉兴高级中学

102理科胡苏婷女89.3桐乡第一中学

38理科陆晨涛男93.5嘉善第二高级中学

42理科徐洲华男82.4嘉兴市第一中学

43理科叶嘉浩男96.3嘉兴一中实验学校

第十三条书面评审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于2022年3月25日4月2日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实施细则主要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获得的荣誉与奖励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等方面确定书面评审成绩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的7倍同分带入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2022年4月2日4月13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作放弃测试资格处理学院不接受现场缴费4准考证打印2022年4月10日4月16日5综合测试2022年4月16日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2022年4月23日录取办法入围考生须参加2022年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中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时须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院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

第八条书面评审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4月2日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实施细则主要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参考高中阶段获得的荣誉与奖励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等方面确定书面评审成绩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的6倍同分带入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2021年4月2日4月13日4准考证打印2021年4月10日4月17日5综合测试2021年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2021年4月23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