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政策。
3、录取安排。
(1)3月29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2)4月5日前,我校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4月6-7日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9日前,我校在招生信息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随后将寄发我校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我校定制的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办法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即:先按参与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检索考生所填两个平行志愿,只要被检索的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按照计划数1:1投档,将符合要求的考生信息投给院校。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逐个对分数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分数;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分数;若数学同分,后看外语分数。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2017年8月10日

第五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各专业均文理兼招。第十二条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第十三条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我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直到总招生计划录取满额为止;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进行退档处理。第十四条根

2021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办法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退录。

2021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办法考生经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资格。

2021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办法录取办法

2021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办法录取安排。

2021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办法录取说明

2021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办法凡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录取的考生,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报考。

6、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成绩确定录取比例,设定文化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大类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部分大类专业计划未录满,则进行动态计划调整。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政策。

2021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办法录取原则。根据计划数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联合培养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