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藏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参加当年高考的7月31日。
5.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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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卷面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

2022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三)报考条件资格审查1.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接受我区有关部门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本人户籍、学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藏工作经历等。2.考生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工作实行部门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制度。考生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情况审查工作由各地市公安部门负责审查,考生学籍情况审查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西藏民族学院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分别由格

(三)报考条件资格审查1.报名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接受我区有关部门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本人户籍、学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藏工作经历等。2.考生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工作实行部门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制度。考生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情况审查工作由各地市公安部门负责审查,考生学籍情况审查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格尔木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分别由

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2022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符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的其他考生;

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补充通知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补充通知2023年及以后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西藏户籍3年以上(含3年)、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3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

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补充通知2022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西藏户籍2年以上(含2年)、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2年以上(含2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2年以上(含2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

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补充通知2021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西藏户籍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