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阅档案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10%。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二)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录取专业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三)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中,理工类、文史类数学成绩均计入总分。
(四)录取时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各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艺术类考生如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参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我院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方向为声乐、民族器乐、大提琴、小提琴、低音贝斯、萨克斯、打击乐及钢琴。
(七)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2021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各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第十二条学院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三条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

2021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舞蹈表演及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2021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录取办法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各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2艺术类考生如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参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一)我院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控制,其中平行志愿按计划数的110%控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二)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三)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中,理工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一)我院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控制,其中平行志愿按计划数的110%控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二)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三)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中,理工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一)我院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控制,其中平行志愿按计划数的110%控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二)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三)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中,理工

2021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