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录取公示
学院将在考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并组织录取,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拟录取名单和相关信息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终录取名单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实际公布录取结果为准。
3.录取通知
录取手续完毕后,由学院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4.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具有2021年高考资格(2020年11月报名,自治区招办审核通过的自治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技校、职高、中专)

2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计划集体研究招生录取程序录取控制线统一领导单招工作3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报名题库建设考试录取等工作4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监察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会同教务科技处负责新生资格审查工作答案来源于2021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采用什么模式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答案来源于2021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已经完成2021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与合作企业订单培养招生计划表

招生计划(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

2016年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列表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招生科类1会计与统计核算60文理兼招及财会、计算机类2电子商务40文理兼招及财会、计算机类3护理90文理兼招及医学类4建筑工程技术40文理兼招及建筑类5建筑装饰工程技术40文理兼招及建筑、美工、计算机类6道路桥梁工程技术40文理兼招及建筑、计算机类7应用化工技术40文理兼招及化工、机电、计算机类8煤炭深加工与利用40文理兼招及化工、采矿、机电类9选

(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占我院2016年招生计划,不需参加2016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招生计划单独招生计划表:序号专业名称计划联合培养备注1市场营销40中钰集团订单培养2建筑工程技术30工业园区订单培养3应用化工技术40工业园区订单培养4煤炭深加工与利用40工业园区订单培养5选煤技术30滨海集团订单培养6煤矿开采技术40安达矿业订单培养7电气自动化技术40中钰集团订单培养8发电厂及电力系统30工业园区订单培养9计算机网络技术30中钰集团订单培养10矿山机电40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答案来源于2022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答案来源于2021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